社企獎勵計劃2017

社企優惠資訊

計劃簡介

政府一直鼓勵和推動社會企業(社企)發展。民政事務局和社會企業諮詢委員會(主辦機構)在2011年首次舉辦社企獎勵計劃(獎勵計劃),目的是表揚在香港經營並有傑出表現的社企,為業界樹立榜樣,並向公眾宣揚社企營商揚善的關懷文化。獎勵計劃今年踏入第三屆,設有兩個主要獎項類別。「傑出社企」獎項嘉許表現優秀或受公眾歡迎的本地社企;而「社企摯友」獎項則表揚曾為社企提供支援的人士及機構,鼓勵跨界別協作,推動社企發展。

獎項類別

甲部:傑出社企

參選資格和評選程序

參選社企/社企項目將經過以下的評選程序:

  1. 參選者必須為在香港經營的社企,並須向主辦機構提交一份指定報名表格(表格一)。
  2. 主辦機構將根據參選社企提交的報名表格內的資料進行評審,並選出入圍名單。由來自不同界別代表所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將與入圍社企進行面試。由來自不同界別代表所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將與入圍社企進行面試,選出得獎單位。評審委員將按需要到入圍的社企作實地考察。面試及實地考察將安排於2017年9月至10月期間進行。

獎項

  1. 「傑出社企獎」(設有冠、亞、季軍和優異獎三個)
  2. 「傑出社會效益獎」(一個)
  3. 「傑出市場管理獎」(一個)
  4. 「傑出創意思維獎」(一個)
  5. 「最受歡迎社企」(一個)

評審準則

「傑出社企獎」、「傑出社會效益獎」、「傑出市場管理獎」和「傑出創意思維獎」由評審委員會按以下準則進行評審:

  1. 社會效益

參選社企能創造社會價值,例如為弱勢社羣提供就業機會、為弱勢社羣提供產品或服務、對環境保護、社區發展或社會文化帶來的正面影響。

  1. 財務表現

參選社企能展示良好的財務狀況,有能力自負盈虧經營並持續發展,在市場具備一定的競爭力。

  1. 卓越營運

參選社企能展示良好的管理能力,如有效運用資源和持續改善營運。

  1. 品牌及市場管理

參選社企能有效地向公眾推廣其服務、產品及社會目標。

  1. 顧客滿意

參選社企能維持良好的顧客服務,並評估和改善其營運。

  1. 員工滿意

參選社企能鼓勵員工並提供培訓和發展機會,協助他們達致目標。

  1. 發展潛力

參選社企能展示提升其業務發展的方法和能力。

  1. 創意思維

參選社企能運用創新手法營運社企和解決社會問題。

「最受歡迎社企」獎項將由公眾人士以網上投票方法選出,獎項將頒發給獲得最高票數的社企。主辦機構會挑選入圍「傑出社企獎」的候選單位,讓市民可於本獎勵計劃的Facebook專頁參與投票。公眾投票將於2017年9月至10月期間舉行。

「傑出社企獎」報名表格(表格一)可瀏覽網頁www.se-award.hk 下載

 

部:社企摯友

參選資格和評選程序

參選者將經過以下的評選程序:

  1. 參選者須為由本地社企提名的個人或機構(包括私人企業、專業團體、學術機構、商會或非政府機構),自薦提名將不獲接受。參選者須曾為本地社企提供實際支援,如資助、顧問服務或協助宣傳等。
  2. 每間社企最多可提名三個參選者,但不得提名其母機構、董事或職員參選。參選者和提名社企須向主辦機構提交一份指定提名表格(表格二),並由參選者與提名社企聯署作實。
  3. 主辦機構會先根據提名表格內的資料進行評審。部分入圍人士/機構將獲邀請出席面試,進一步介紹其為社企提供的支援。面試將安排於2017年9月至10月期間進行。

獎項

  1. 凡通過主辦機構評審的候選人或機構,將獲頒「社企摯友」獎項。
  2. 表現突出的候選人或機構如通過面試,將獲頒「傑出社企導師獎」或「傑出社企合作伙伴獎」,名額合共不多於10個。

評審準則

  1. 支援性質

候選人或機構為社企提供支援,如財政支援和顧問服務。

  1. 支援的可持續性

候選人或機構提供的支援能協助社企達致長遠發展。

  1. 創新精神

候選人或機構提供具創新元素的支援。

  1. 示範效應

候選人或機構樹立榜樣,為社會各界提供正面影響。

  1. 受惠者

候選人或機構因支援社企而受惠的人士和人數。

  1. 伙伴合作的裨益

候選人或機構因與社企合作而帶來的正面影響。

「社企摯友」提名表格(表格二)可瀏覽網頁www.se-award.hk 下載

參選須知

  1. 參選社企、社企摯友候選人和提名社企摯友的社企,須確保於報名/提名表格提交的資料真確無誤。
  2. 參選社企、社企摯友候選人和提名社企摯友的社企,在評審過程中須應主辦機構要求,提供所需協助,包括補充所需資料及文件,以供核實。
  3. 主辦機構就「社企獎勵計劃2017」有關事項所作的一切決定均為最終決定,並對有關此獎勵計劃的所有事宜均具有約束力。主辦機構得憑其絕對酌情權修改評審規則及準則。主辦機構亦有權收回或撤銷任何已設定及已頒發的獎項。
  4. 主辦機構可全權決定以其認為合適的方法,公開及/或刊登得獎者或其代表(如適用)的姓名及其有關資料(包括相片)作宣傳用途,包括頒獎禮後舉辦的宣傳活動,並保留有關事項之最終決定權。參加者參加是次獎勵計劃,即表示其本人及其代表(如適用)同意主辦機構公開及刊印有關資料並出席頒獎典禮。
  5. 得獎者須積極參與「社企獎勵計劃 2017」相關的宣傳及/或推廣活動,並分享其社企經驗。
  6. 參選社企、社企摯友候選人和提名社企摯友的社企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將由主辦機構用作有關本獎勵計劃之通訊及推廣的用途。如參選社企、社企摯友候選人和提名社企摯友的社企欲取得或更改個人資料,請致電2233 9399聯絡「社企獎勵計劃2017」秘書處。

填妥的表格,請以郵寄、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「社企獎勵計劃2017」秘書處。

郵寄︰

香港九龍觀塘敬業街55號皇廷廣場15樓K室

「社企獎勵計劃2017」秘書處

傳真:

2529 9956

電郵︰

info@se-award.hk

如有任何查詢,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,或致電以下熱線:

郵寄︰

香港九龍觀塘敬業街55號皇庭廣場15樓K室「社企獎勵計劃2017」秘書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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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

查詢熱線 2233 9399(熱線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的早上9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6時)